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选择模板颜色
黄志光律师维权网
http://hzglawyer168.fabao365.com
  我的相册
我的网站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功案例 + 案例荟萃 + 时事新闻 + 点评杂谈 + 热案点评 + 立法信息 + 法律法规 + 法律顾问
抓捕歹徒英勇献身 娄底谭静宇烈士被害案一审宣判
转载文章  时间:2008-12-19 11:22:29  点击查看评论
    中国法院网讯   因抓捕歹徒英勇献身的湖南娄底谭静宇烈士被害一案于12月18日下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在宣判现场烈士的母亲和妻子一度因悲痛而哭作一团,泣不成声。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18日晚,被告人钟伦慧伙同被告人钟伦庆在娄底市涟邵技校附近实施持刀抢劫、强奸犯罪后,于次日凌晨又窜至娄星区煤机厂附近伺机作案。该一地段此前还多次发生过抢劫事件,娄底市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当晚安排了谭静宇、李明虎、谢仲甫等九名巡逻队员在煤机厂周围蹲点守候。谭静宇、李明虎、谢仲甫发现二人形迹可疑,即亮出证件,表明身份,上前盘查,试图逃跑的钟伦慧被谭静宇抓住,钟伦慧抽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谭静宇猛捅一刀,刺中谭静宇的右大腿,然后用力推开谭静宇,挣脱后逃跑。钟伦庆也乘机逃脱。当天钟伦慧、钟伦庆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谭静宇系被他人用单刃刺器刺致右股动、静脉断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查明,被告人钟伦慧、范会龙、钟伦庆、钟仁贤于2007年10月至2008年3月单独或者共同在湖南省冷水江市、娄底市两地城区实施抢劫犯罪13次,共计抢劫22名被害人的现金、手机、金器等可计算财物达15000余元。在抢劫中,被告人钟伦慧、范会龙还共同实施强奸犯罪一次,钟伦慧单独实施强奸犯罪一次。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钟伦慧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被告人钟伦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范会龙、钟伦庆、钟仁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8年、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该案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9月28日向娄底中院提起公诉。因涉及当事人隐私,该院于2008年10月23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宣判后,被告人钟伦慧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出上诉。



上一篇:"打的就是警察" 四川德阳殴打警察案终审宣判
下一篇:昆明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性格孤僻厌世 曾犯罪判刑
阅读(294)

点击查看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验证码保证您输入的合法性。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如果您不是中国法律门户网用户,欢迎注册


 
  > 热点文章
下载黄片应当受到处罚吗
李富华能撤销赠与吗
成功代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拟修正刑法 加大打击贪污贿
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否
许霆恶意取款构成盗窃罪吗
建行应返还我的储蓄卡卡年费、账
镇干部挨骂之后与毛泽东挨骂之后
  > 最新文章
人肉搜索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大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执行《中华人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三审: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
清洁工捡黄金构成犯罪吗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发的思考
贵州官员性侵犯幼女案受害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修订

版权所有:黄志光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电话: 手机: 本站PV量:38486
总站: 英文网址 www.fabao365.com  手机网址:www.fabao365.mobi  京ICP证080716号
中文网址 www.中国法律门户网.cn   www.法宝网.cn | 通用网址:法邦网   法宝网
技术/客服:010-62711386  Email:fabao365@163.com  24小时客服电话:15210165776  QQ:719673433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