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选择模板颜色
黄志光律师维权网
http://hzglawyer168.fabao365.com
  我的相册
我的网站首页 + 法律咨询 + 成功案例 + 案例荟萃 + 时事新闻 + 点评杂谈 + 热案点评 + 立法信息 + 法律法规 + 法律顾问
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否承担责任
转载文章  时间:2008-10-06 17:07:23  点击查看评论

案情:06年6月9日,某县种子公司与县农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种子公司向县农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次日县农行要求种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财产抵押,种子公司找到县化肥厂。化肥厂遂于6月14日与县农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化肥厂以15间厂房为种子公司向县农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6月15日,县农行向种子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化肥厂拒不同意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种子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县农行以种子公司及化肥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由种子公司向县农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由化肥厂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种子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后,化肥厂不服,仍坚持一审中的答辩意见并提出上诉,认为其与县农行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生效,故其不应当承担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驳回了化肥厂的上诉。

评析:本案涉及的抵押合同无论是从主体还是从内容上看,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简称《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化肥厂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化肥厂拒绝办理登记,所以,县农行与化肥厂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生效。

但抵押合同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责任。本案中,化肥厂与县农行订立抵押合同后,县农行正是基于对化肥厂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种子公司的,而化肥厂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化肥厂应在原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种子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的判决是公正合法的。

作者:黄志光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3111533577   

上一篇:“彩礼”需要返还吗
下一篇:悬赏寻线索 事后反悔拒付款被告上法院
阅读(397)

点击查看评论
内 容:
验证码:  验证码保证您输入的合法性。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如果您不是中国法律门户网用户,欢迎注册


 
  > 热点文章
下载黄片应当受到处罚吗
李富华能撤销赠与吗
成功代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拟修正刑法 加大打击贪污贿
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否
许霆恶意取款构成盗窃罪吗
建行应返还我的储蓄卡卡年费、账
镇干部挨骂之后与毛泽东挨骂之后
  > 最新文章
人肉搜索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大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执行《中华人
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三审: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
清洁工捡黄金构成犯罪吗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发的思考
贵州官员性侵犯幼女案受害人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修订

版权所有:黄志光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电话: 手机: 本站PV量:38489
总站: 英文网址 www.fabao365.com  手机网址:www.fabao365.mobi  京ICP证080716号
中文网址 www.中国法律门户网.cn   www.法宝网.cn | 通用网址:法邦网   法宝网
技术/客服:010-62711386  Email:fabao365@163.com  24小时客服电话:15210165776  QQ:719673433 意见反馈